政制向前 不進則退
香港建設管理交流中心主席
嚴建平 工程師 太平紳士
經過了漫長的諮詢,聽到了不同角度的考慮,發生了大大小小的議會争抝、無數的示威遊行、全港性的簽名運動、眾多的街頭衝突、以至79天的大規模街頭「佔領」,特區政府終於4月22日推出了「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建議,等待7月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
無可置疑,社會各界對政府的建議意見不一,在今天香港的激進政治生態下,要尋求各方派别共識,肯定是困難重重。然而能走到今天的政制發展關鍵期,確實是幾代人的努力,和社會各方多年來互諒互讓,得來不易的成果。我們工程界認為還是要詳細審視建議內容,作建設性考慮,本着求大同存小異的精神,竭力解決問題,推動政制向前發展,絕對不能輕言否決。須知道推倒容易,重來不知何年何月,所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香港又會因為內耗而更加落後,否決者必成香港政制發展的千古罪人。
特區政府推出的「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建議在基本法及人大「831」框架下,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按4大界别組成,至於「入閘」成為参選人,須獲提
委會最少120人推薦,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而每名參選人的提名上限為240名,即有機會產生最少5名至最多10名參選人,目的是降低參選人「入閘」門檻。至於終極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則以不記名的「暗票」及可選擇支持多名參選人的方式,最終決定須獲得全體提委過半數,即601票及最高票數的2至3人「出閘」。這個方案充分回應各方面的要求,製造更大空間,讓更多不同背景、不同政見的人士成為候選人,讓全港500萬選民以一人一票,簡單多數制選出行政長官。實乃香港民主普選歷史的大進步,值得支持。
除了合乎「8.31」決定及基本法以外,政府建議設置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執行行政長官参選人篩選功能,可以提供機會給行政長官参選人在第一輪篩選中,照顧社會各重要階層,包括工商界、專業界、劳工界等的利益,然後再將篩選出來的行政長官候選人供全港500萬選民選擇。這樣的機制有利於普選出一位能平衡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行政長官,減少產生民粹主義的行政長官的機會。再者篩選制度在美國、英國等民主社會早已有之,亦行之有效,没有什麼不妥之處,真不明白為何社會有人抄作為「不合國際標準」或「假普選」。從法、理、情三方面,政府的方案尚算滿意,我們應該接受。
在現階段祇聽到似是而非的批評,說什麼「袋住先」終會變成「袋一世」,但我們還未看到一些具體的反建議。須知道普選方法是發展的,因時因地制宜。政府目前的建議不是普選的終極方案,随着時間及執行以後,政府目前的建議肯定有可以優化改進的地方。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亦已提供修改的憲法上依據,我們又怎能惘信那些「胡說八道」者之言呢!
最讓我們擔心的是立法會未夠三分之二票數而推倒政府方案。在政制發展方面,不能實施行政長官的普選之外,立法會議席全面普選的推行也會受到阻止。在社會穩定方面,既喪失合作良機,各走極端,令社會加深撕裂。所以為了避免無理拉倒而破壞一國兩制的實施,在此我們呼籲泛民中的溫和、理性派立法會議員,以大局為重,以全社會建康發展為依歸,不但要慎投自己一票外,更需要向其他泛民同僚,痛陳利害,曉以大義,通過政府方案,為香港福祉着想。